驾驶“问题车辆”上路 一男子罚款500元且驾驶证被吊销

机动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将按照规定进行报废。而且,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5月27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丰山中队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辆报废车。

9时30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丰山中队民警在辖区重要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鄂K88**5白色解放牌的轻型箱式货车在有信号灯路口直接闯红灯,且该车前玻璃未粘贴任何年检、保险等标志,车后面还装有货物。执勤民警当即将该车拦下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

经查询,驾驶员朱某某驾驶证为C1,驾驶的车辆已多年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民警随即对朱某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报废车上路存在的危害性,并将该车带至中队进行暂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将依法对朱某某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行为进行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民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到达报废期后,刹车、转向、线路等各种机件老化,一旦上路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随时威胁着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