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店执法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人李某某(男,61岁,孝昌县王店镇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注销状态,也就是说该车早已经是应该要报废的车辆,李某某不仅酒驾,还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酒驾、无证、驾驶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合并进行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7日和强制报废该车的处罚。
11月27日上午,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店执法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人李某某(男,61岁,孝昌县王店镇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注销状态,也就是说该车早已经是应该要报废的车辆,李某某不仅酒驾,还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酒驾、无证、驾驶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合并进行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7日和强制报废该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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