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66位购房户领回470万购房款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10月31日上午,孝昌县人民法院举行了申请执行人周国舟等66人与湖北融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现场发放仪式,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传杰,县人民法院院长肖中兴出席发放仪式。

  今年70岁的徐爹爹就是66户购房者中的一员,拿到购房款的一刻,他禁不住眼含热泪。他透露,当年为改善居住条件,他和亲属东拼西凑购置了柯岑家园的住房,不想楼房烂尾,问题搁置,至今还蜗居在几十平米的老家。如今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徐爹爹告诉记者,以后他肯定会擦亮眼睛,要找靠谱的房企了。

  申请执行人 徐和平:我交了十五万块钱,本来想买套房子,想让孩子们到孝昌来住,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最后通过县政府、法院各级领导把这个事解决了,钱也退回来了,我们感谢各级领导、感谢县政府。

  2015年6月,湖北融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柯岑家园项目部停建,因该公司非法融资一亿多,法定代表周某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等四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广大购房户深受其害,纷纷要求返还购房款。为了维权,66名购房户四处奔波,走上了漫长的信访维权之路。

  申请执行人 厉继林:我们很茫然,很无助,像无头苍蝇到处撞,有的说去闹、去上访,我都说服了他们,因为现在的法律日趋完善,法律慢慢透明了,我们从正当的程序走,其中有很多人不理解,常常问我这个案件有没有希望、有没有结果、有没有盼头。我和大家说只要走法律途径,就一定会有结果的。我们是风雨无阻,寒暑不误,在孝感中院往返了好多次,这个案子终于结了案,我们最终在开了几次庭的情况下,获得了优先受偿权,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受理此案件后,孝昌县委政法委、孝昌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多次到孝感市中院执行局沟通、汇报,确保购房户的权益得到保护。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财产分配中,将孝昌购房户的案件作为第一顺序予以优先分配,将470万元返还给购房户,全额保障了购房户的权益。

  孝昌县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田振雄:2017年初,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参与执行分配”的模式,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今天,这起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案件,在上下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两级法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走维权之路,没有发生一起缠诉上访事件,该案的成功处置系一个具有“教科书式的经典案例”,具有很强的审判指导意义,可复制、可推广。

  申请执行人 厉继林:吃一堑长一智,希望大家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遇到事情要冷静面对,走正当程序。


(作者:丁珂 罗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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