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为解决静态管理期间慢性病人用药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实施定点定药保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点定药保供。
县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为保障门诊慢性病及重症病人用药需求,特在城区确定3家定点保供药店。
1.众森医药商城健立店,地址:隆盛花园1号楼(府西路口正对面),门店座机4772226,营销主管孙露(电话:15572510067),门店店长付文杰(电话:15272005625)。
2.黎民大药房汇通大道店,地址:汇通大道(一中南大门斜对面),门店座机4761710,营销主管左冬霞(电话:15549509915),门店店长刘芳丽 (电话:18872094526)。
3.湖北正药堂保康店,地址:花园镇中山街(二中大门南侧),门店座机4771052,营销主管宋刚(电话:13237130818),门店店长徐丹(电话:18872089660)。
供应药品主要为:门诊慢性病人日常用药和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等重症病人用药。严禁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
二、实行专人代购管理。
社区工作者、下沉党员干部负责静态期间慢性病及重症病人用药代购工作,代购时需持社区证明或楼栋长证、应急通行证。
三、有关工作要求。
定点保供药店应明确专人负责门诊慢性病及重症病人用药供应保障工作,从业人员应落实每天一检要求,提供24小时服务, 做好药品采购储备及台账,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孝昌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