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公安办结首例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

12月17日,孝昌县公安局户政窗口成功办理全县第一例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嫁到北京的孝昌籍张女士顺利办理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落户手续,免去了跨省奔波的苦恼,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12月16日,张女士因结婚需要将户口从湖北迁到北京,在北京办好准予迁入证明后,北京当地派出所民警与孝昌公安户政民警取得联系,民警按照“跨省通办”政策流程,核对信息,签发证件,通过工作平台与北京对接。

12月17日上午11时许,孝昌公安户籍民警办好户口迁出业务后,第一时间联系北京户籍民警,仅用了2个工作日,就成功为张女士办好了户口迁移手续。

五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

适用事项

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以及毕业等5类户口迁移业务全国“跨省通办”。

适用地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应用场景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工作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2.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3.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