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超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刚强、丁满堂、郑林平、卢丽娟、沈保东、刘克难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玉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志平,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题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孝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通过《关于召开孝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草案)》;审议《关于出席孝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孝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孝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讨论《孝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通过投票表决,任命黄芳为孝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效,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对照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精细组织实施;要抓好税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要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体责任,创新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检查力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高质量整改。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目标导向,提升监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做好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大会筹备和召开全过程,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程序设计、材料起草、报告审议、选举组织等工作,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确保大会各项决议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记者:康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