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也有大作为”,孝感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脱薄争先”拉练活动中,实地察看孝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现场--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大队临时指挥所革命旧址修复情况后,参与拉练活动的市院全体党组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同志深有感触。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依法开展革命文物保护监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讲好红色故事,今年以来孝昌县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行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明华带领检察官张丽娟、检察官助理胡建宏、书记员陈晗等人先后走访小悟乡原抗日军政大学第十分校、刘震将军故居、孙家畈革命旧址、张玉清墓等6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查看保护情况。
7月中旬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对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走访,实地查看王店磨山村烈士陵园、卫店卫祖圣纪念广场、周巷双峰村英烈园等4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9月17日,针对走访中发现的卫店镇三杨村罗敦武、罗天成、罗天富三位散葬烈士墓,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店镇三杨村村委会、卫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诉前磋商,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三位烈士墓地进行妥善管护。
5月中旬在走访中发现位于观音湖管委会陆冲村铁匠湾原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大队临时指挥所旧址,因建筑年代较早,受风化侵蚀、雨水冲刷造成墙体明显开裂,屋顶垮塌的情形。孝昌县院认为革命旧址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一个特定类型,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资源,当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县观音湖管委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两单位迅速成立专班,与革命旧址的所有权人经过多次协商、沟通,签订20年的租赁合同,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投入维修资金12余万元,及时对该旧址进行抢救性修缮和保护工作。新修坍塌屋面4处面积达86平方米,加固更换檩条38根,维修破损墙体3处。购买配齐消防器材,更换电线线路,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定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今年来,孝昌县检察院与孝昌县文化和旅游局、观音湖管委会同向发力,利用检察公益诉讼履职保护革命旧址,为确保革命文物历史风貌完整和红色文化延续贡献了检察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为民初心。
来源:孝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