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二十六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谈明生始终坚守着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在检察工作一线乘风破浪,守正创新,寻求“公正”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2006年,谈明生从反贪一线调到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任负责人,主要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而在此后的近16年中,他的工作一直在部门人少案多、业务点多面广等复杂环境中展开。
“自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后,受我院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行部门多年来只有我1名员额检察官、1-2名检察官助理。面对此现状,我们不等不靠,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注重内部挖潜,做好对年轻人的‘传、帮、带’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谈明生说。
民事检察是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2016年9月,谈明生受理了山西省长治市某建材公司对县法院驳回其复议申请不服的监督申请,在他的监督努力下,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及时解除了已冻结半年之久的款项。2016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被评为“全省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在保护好‘家门口’企业的同时,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为‘远方的客人’提供了平等的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真正诠释了民事检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有力地营造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谈明生说。
“谈明生同志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实’字,他为人诚实,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大局,多次受到省市表彰。他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涂耀光说。
县检察院自2016年9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到全面推进,4年多时间里,谈明生结合我县实际,找准公益诉讼工作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地方发展、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占毁农田、林地”、盗采河沙”等多个专项活动,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填补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多项空白,受到了省、市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2020年,在全省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中,我以办理‘乡村振兴’公益案件为切入点,共办理涉及非法占用、毁损、污染基本农田、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方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案件15件,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责任担当。”谈明生说。
“谈主任始终把所经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面对疑难复杂的监督案件,他心无旁骛投入案件中,抽丝剥茧般弄清每个疑点难点,发出精准监督建议所办理的案件,多次在省市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徐玲说。
26年来,无论是在反贪一线,还是在诉讼监督岗位,谈明生始终兢兢业业,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11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被评为“先进检察官”。今年7月,还被孝感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授予“孝感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在未来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我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引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为‘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为孝昌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孝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懈努力!”谈明生说。(记者:朱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