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只需帮忙转账就可以获得报酬。看到这种消息,29岁的李某彬心动了,可没想到这份报酬给他带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2021年6月初,李某彬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在留言询问后,马上就有人给他留言,让他下载一个名叫“蝙蝠”的聊天软件。李某彬下载软件之后,对方称这份工作就是让他带上身份证、手机以及银行卡去黄石大冶市,只需要把手机和银行卡提供给他们用来转账,每10000元就可获得50元的报酬。
李某彬没有思考就立刻同意了。对方随即给李某彬购买了前往黄石的火车票,并提前支付了酒店的房费以及出租车费。
李某彬独自一人前往约定地点,对方确认无异样后,与同伙一起伙同李某彬开始转账洗钱。6月10日晚8时许直至6月14日上午,对方一直用李某彬的手机和银行卡进行转账。最后,对方用微信向李某彬支付了4200元的报酬。
2021年7月23日,李某彬的手机突然停机。随后,他接到了孝感市公安局的短信通知,看到短信后他立即联系了96110,根据电话指引,他来到了孝昌县公安局卫店派出所交代情况。
经查,2021年6月10日至6月14日,李某彬将其微信、支付宝以及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帐,金额达130余万元,其中多项资金涉嫌诈骗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彬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彬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卫店派出所刑事拘留。
在此,孝昌公安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非法买卖“两卡”,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被信息网络犯罪分子利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