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银行卡、手机卡等“两卡”,不要外借!

近日,孝昌县公安局小悟派出所收到线索,辖区内一名男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诈骗活动,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1月24日,民警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李某抓获。

2020年9月,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杨某。不久,杨某便请李某吃饭,期间提出了向李某提出了借用银行卡的请求,李某找理由拒绝了杨某。此后,杨某又多次请李某吃饭,再次提起借卡请求,在朋友的劝说下,李某碍于情面,便将自己的银行卡连同密码借给杨某。

第二天中午,杨某便就将银行卡还给了李某,李某也就没再关心借卡的事。直到2021年1月24日,小悟派出所民警将李某抓获,李某才得知杨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网络诈骗,金额流水高达20余万元。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根据银行的惩戒措施,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买个菜都只能给现金,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因出售银行卡而卷入案值较高或情节严重的案件,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量刑,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切勿将自己的“两卡”非法外借、出租和出售给他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行为


来源:孝昌公安

编辑:李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