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文明新旋律,谱写检察新形象!

2017年以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实施“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检察工作体现创建成果”战略,把握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落实,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近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抓班子,强队伍,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基础。坚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坚持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抓业务,创特色,突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题。坚持把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履职尽责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严格公正执法,坚持办案与服务并重、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重,全力为改革和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抓机制,促规范,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效。坚持以优化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创优为核心,以强化奖惩激励为动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涵盖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事务管理、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在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依法建院,用制度管人育人。


抓硬件,优环境,营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氛围。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优化干警办公办案、学习生活环境和氛围,机关工作秩序有序,干警状态精神饱满,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激发干警学有动力,干有活力。

抓改革,求创新,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改革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创新,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抓服务,树形象,打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品牌。坚持把服务群众、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作为落脚点,坚持弘扬孝文化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担当社会责任,热爱公益事业、精准扶贫、关爱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体,传达检察正能量。


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班子团结务实,队伍勇于进取、素质整体提高、工作推进有序、作风严明、环境和谐优雅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服务有力、队伍有为、业务有位、改革有序的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更大的精力、更高的要求,更加卓有成效地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来源:孝昌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