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利剑扫黑恶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1月4日,许厚胜等12人涉黑案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二审宣判。至此,一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法律的制裁。

许厚胜等12人涉黑案一审庭审现场。

一文一武,两套班子实施涉黑犯罪经安陆市公安机关查明,现年60岁的许厚胜早期经营轮胎、物流等生意,2001年5月成立星航物流公司、实达汽车公司,2007年3月成立星航运输公司,开始组织人员以该公司为载体开展车贷按揭售车业务,以月息3分对购车人收取车贷,赚取利息差牟取暴利,后因办理车贷业务人群经济基础薄弱,其逐渐放弃车贷按揭业务。

期间,许厚胜先后招揽陈尚运、苏海艳为公司会计、出纳,许厚胜之子许小林(另案处理)以招募武馆教练为名先后将闵俊、陈大春及宋晓龙等人纳为“小弟”为其所用,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

2007年8月29日,许小林因恋爱感情问题争风吃醋,指使闵俊、陈大春及宋晓龙在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市场将普某砍杀致死,许小林等人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此案的发生扩大了许厚胜在当地的影响力,标志着以许厚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

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许厚胜先后成立骏捷、文烽两家物流公司,以入股方式进入随县永丰小额贷款公司一边学习放贷流程,一边进行银行贷款,组织人员进行高利放贷。

2011年,宋晓龙服刑完毕后回到文烽物流公司并担任许厚胜的司机,随后被发展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2007年至2014年,许小林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期间,结识了同在服刑、号称“黑道大哥”的徐晓科。2015年1月,徐晓科刑满释放后经许小林推荐到星航物流公司担任许厚胜的专职司机,视许小林为“老板”“大哥”,对许厚胜及许小林二人唯命是从,被发展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2014年至2015年,许小林及徐晓科刑满释放,加入星航物流公司专门从事放贷、收债活动,该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不法利益,迅速发展壮大。

该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以许厚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公司化模式管理运营,其组织结构分三层:第一层以许厚胜为组织、领导者,全面指挥该组织的犯罪活动;第二层由许小林、徐晓科、陈尚运、苏海艳、宋晓龙等骨干成员构成,对许厚胜的决策进行执行,带领指挥曾贤、陈刚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层由曾贤、陈刚及李春林、苏光勇、许后玉、程和胜、陈娟等一般参与者构成。

以许厚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实施犯罪活动中,分为两套班子,一套是“文班子”,由许厚胜组织、领导、指挥公司财务人员陈尚运、苏海艳以虚假购销合同或房产、地产到多家银行质押循环贷款,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李春林、苏光勇、许后玉、程和胜、陈娟等人提供居民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在许厚胜的领导、指挥、操纵下配合签署相关资料,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共同实施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另一套“武班子”,在许厚胜的组织、领导、指挥下,许小林及徐晓科、苏海艳、宋晓龙等人带领、指使曾贤、陈刚等人通过威胁、恐吓、“跟脚”、“臊面子”、“打横幅”等“软暴力”方式对高利放贷中的债务人讨债、逼债,实施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该组织形成了许厚胜可以对该组织所有成员发号施令,徐晓科、陈尚运、苏海艳、宋晓龙直接听命于许厚胜,曾贤、陈刚直接听命于徐晓科、宋晓龙,李春林、苏光勇、许后玉、程和胜、陈娟等人配合许厚胜或骨干成员,及不得直接使用暴力,要用“打横幅”“跟脚”“臊面子”等“软暴力”方式逼债、讨债的纪律、规矩。

该组织成员平日极力维护许厚胜“领导权威”。2015年12月31日,徐晓科等人因杨树海、杨枝生父子对许厚胜不敬,便对二人进行殴打。       

公司化管理,实施23起犯罪活动

法庭查明,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强占土地、虚构债务、放高利贷等非法手段,依靠组织强势地位获取不法利益数千万元。

这个组织实施的是公司化经营管理,实行工资发放制度,并为部分成员及其家属安排食宿,对徐晓科、陈尚运、苏海艳、宋晓龙、曾贤、陈刚按时发放工资,不定时发放补助。

该组织还利用部分收益为组织成员聘请律师、支付违法犯罪后涉案费用,并购买小汽车给组织成员用来讨债,支持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庭还查明,该组织实施了23起犯罪活动,使用了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组织性明显,分别触犯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虚假诉讼罪7个罪名。

在调查中法庭发现,该组织以许厚胜的星航物流公司为据点盘踞当地多年,欺压、残害人民群众。当地人民群众谈“许”色变。许小林及徐晓科、宋晓龙均系刑满释放分子,他们先后加入该组织,直接参与该组织的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在建设文烽物流园期间,许厚胜恶意拖欠揭某、鲁某保、杨某海等人工程款,引发纠纷不断,导致农民工跳楼讨薪、联名上访等重大社会问题。2010年初,许厚胜亲自带领“小混混”十余人将其星航物流公司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孔家坡六组(铁路路基)的隔离墙推倒,将前来阻挠的村民强行拖离,霸占孔家坡六组土地据为己用。此事导致当地群众不断到随州市政府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组织不仅采取“软暴力”手段讨债、逼债,而且通过制作借款资金流水,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虚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利用司法强制性实现其组织牟取暴利的非法目的,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妨害了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

该组织通过放高利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段破坏湖北合力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随州方正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州市尚城国际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导致企业濒临倒闭,迫使随州政府招商引资回乡的企业家背井离乡另谋生路,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影响恶劣。

一审庭审前,法警带许厚胜等人前往审判庭。

依法判决,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今年5月9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厚胜等12人提起公诉。安陆市人民法院遵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同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6月29日召开庭前会议,7月9日、7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9月4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对以许厚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许厚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徐晓科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许厚胜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了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讯问上诉人,听取二审辩护律师的意见,并对一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用法治利剑震慑、瓦解黑恶势力。此案顺利办结,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充分体现了孝感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