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非法电鱼设备,孝昌公安渔政依法处置!

8月13日,孝昌县花园镇男子朱某收到从网上花700余元购买的非法电捕鱼装备。就在朱某寻思着找机会下水“一试身手”时,却不知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公安机关锁定。13日晚,朱某被孝昌县公安、渔政部门依法处置。



几天前,朱某在某购物网站上花费700余元购买了一套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制售的非法电捕鱼装备。收到装备的朱某还未来得及下水实施非法捕捞,便被孝昌县公安机关敏锐锁定。孝昌县公安、渔政联合执法人员迅速对其进行处置。鉴于朱某未构成事实上的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没收所购非法捕捞设备。


公安、渔政执法人员郑重提醒:严禁以电、毒、炸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等违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丁琳

编辑:李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