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酒驾的人,你们的心不会痛吗?

记者获悉,7月3日,孝昌交警成功破获一起发生在城区建设北路七里湖路段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现已查明,7月2日23时30分,何某驾驶号牌为鄂A9H**F小轿车沿建设北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行驶至建设北路七里湖路段时,与前方同向由郑某(季店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乘坐黄某某)相撞,造成黄某某当场死亡、郑彬受伤,两车严重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弃车离开现场。

当晚,值班民警于23时50分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此时,现场只有死者黄某某及受损车辆,伤者郑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鄂A9H**F小轿车驾驶人去向不明。

鉴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在展开现场勘查的同时,立即向领导汇报,与车主陈某取得联系,并调取沿线道路周边的监控资料,将鄂A9H**F小轿车行驶轨迹查明后,迅速锁定嫌疑人何某。

民警在进行现场勘查的同时,同时安排备勤民警赶赴医院查看伤者情况,深入了解事故发生时的相关情况。监控视频资料真实的还原了事故发生时的情景,鄂A9H**F小轿车以极快的速度行驶,直接将轻便摩托车驾乘人员撞飞,根据民警多年的办案经验,驾驶员极有可能涉嫌酒驾。

民警立即电话联系车主,得知该车由车主借给了朋友何某。在给何某打电话时,何某矢口否认,坚称不是他开车,当晚也没有喝酒,并不断的让车主不要去现场,期间妄图找他人“顶包”。

最后,何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民警督促下,迫于压力的何某答应来交警大队配合调查,但坚称车不是他开的,也不说其所在位置。直到7月3日11时20分,何某才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办案民警立即对对何某进行询问,何某承认事故发生时是他在开车,但之前没有饮酒。可是事实胜于雄辩,当民警将何某餐馆吃饭和KTV包间的酒水单、视频录音资料等大量证据放在他面前时,他哑口无言,承认了事故当晚他先后2次饮酒开车,超速行驶导致发生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

何某因为是无证、又喝了酒的,而且当时超速驾驶,害怕保险不能理赔,为了逃避责任,所以当晚跟随120急救车去医院为郑某缴纳一部分医药费后,趁机溜走并打电话找人来顶替。他万万没有料到,办案民警通过细致排查,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

目前,肇事者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宋俊初 通讯员: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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