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

6月22日,县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县长胡斌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责任,立足岗位职责强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强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县领导李惠芬、张丽萍、黄三银、邹松明、陈以民、于庆洲、凌安琪、陈少忠参加会议。

会上,陈少忠领学了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汪竞雄通报了省委反馈问题57、58整改工作方案。李惠芬开展了有关案例警示教育。

胡斌指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县政府党组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要认识到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仅是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义务,更是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所赋予的岗位职责,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思想上敏锐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

胡斌要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对监督作出积极回应,要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屋场院子会等形式,主动查找自身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别人批评,及时警醒改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祸患”;要全力支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工作,严格按照“两个为主”要求,推动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上,体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从严管党治党根基。

胡斌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思想政治行动自觉,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理念贯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克服侥幸、变通、应付等心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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