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孝昌公安三日接连查处10名“酒司机”!

夏日的脚步越来越近,温度越来越高,警察蜀黍有话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您是否做到了呢?

孝昌县公安局制定集中查酒驾整治方案,采取队所联勤模式在全县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连日来,孝昌公安持续加大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提醒!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

“白+黑”查酒驾图片

整治时间6月12日—14日整治内容醉驾、酒驾、毒驾......


整治情况

针对辖区道路交通情况,交警大队各辖区中队联合派出所、特勤在城乡结合部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设立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查,充分发挥酒精测试仪的作用,重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营造严管酒驾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执勤中,民警积极向过往驾驶员宣传酒驾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司机们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牢固树立起“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期间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18台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其中酒驾10起,宣传教育20余人。


“酒司机”——对号入座



温馨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喝酒后不论是驾驶汽车还是摩托车都属酒驾违法行为,而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是要刑事拘留的。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饮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辆。


酒驾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平安伴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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