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6月6日,县委书记吴琼带队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考察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洽谈会商深化合作,双方并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县领导罗剑锋、陈兴、李志平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考察。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中国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座谈中,长江环保集团总经济师王元璋、集团湖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吴天明介绍了公司发展和实施生态环保项目情况。他们表示,公司信誉良好、资金充裕,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孝昌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致力于建设武汉后花园,双方将深入沟通,加强合作洽谈,推动治水项目实施,助力孝昌经济社会发展。

吴琼说,作为国家生态功能区、鄂北生态屏障的孝昌,近年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致力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澴河是长江支流,属于长江大保护的范围,我们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了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七里湖综合整治、二水厂建设等一批项目,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长江环保集团是有实力的公司,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洽谈,深化合作,加快前期工作,促进孝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携手为共抓长江大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在随后举行的签约仪式上,副县长李志平与长江环保集团湖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吴天明代表双方签署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考察期间,吴琼一行来到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新材料产业园和三峡集团正在建设中的猇亭区污水处理厂,实地参观、深入交流探讨沿江生态修复、绿色转型、环境治理等情况,听取猇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22日来兴发集团考察时讲话精神情况。吴琼表示,要认真学习借鉴当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采取的办法和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推动生态环保项目实施,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出孝昌贡献。


(作者:高玉峰 董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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