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第三批村解除部分管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县仍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阶段, 疫情防控依然是我县最重要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的风险依然存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相关精神,结合我县疫情变化实际,现就第三批解除部分管控措施行政村通告如下:


一、行政村名单(12 个)


丰山镇:长春村、丰春村、丰庆村;

周巷镇:双峰村、公平村

小悟乡:大悟山村、凤凰村、笔架村、桥湾村、小悟村

观音湖:会亭河村、小悟山村


二、有关要求


1. 解除部分管控措施不等于全面解防。与武汉黄陂区接壤的12 个行政村靠近黄陂区一侧的物理封闭不能撤除, 只保留一个出口通道不变,村内部道路可以打通;卡口24小时值班值守的要求不变,严防输入。


2.村民(居民)在卡口凭健康码核验合格、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出入本辖区;体温超过 37.3°C的必须登记报所属乡镇 (区),并按发热病人程序处理。外出活动必须戴口罩,不得串门、不得聚集。


3.村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武汉返乡、境外返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行政村报到,行政村建立工作台账,纳入重点监管,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防控要求。所有返乡人员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 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 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全面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本通告自 2020 年 4 月16日零点起执行


孝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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