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公告

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援助下,孝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防控资金、物资十分紧缺。为持续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单位

户名:孝昌县慈善会

户行:建设银行孝昌支行

帐号:42001686708053000619

社会信用代码:51420921780909820E

办 公 地 址:孝昌县平安路20号(县民政局五楼)

联系人:张文渊  13797107876

晏芬  0712—4773710  13995859372

二、接受捐赠内容

(一)资金捐赠

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二)物资捐赠

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物资,主要包括:

1.医疗检测、诊断、救治等药品、仪器、设备;

2.医用、民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

3.粮油食品等生活物资。

三、有关事项

(一)捐赠人(单位)捐赠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捐款注明专项基金名称),以便沟通反馈。捐赠物资时请注明物资数量、物资折价情况。

(二)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由孝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根据全县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统筹调配使用。孝昌县慈善会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三)捐款实行专户管理,开具“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物资由捐赠人直接送达的,可凭接收单位证明等相关手续在孝昌县慈善会补办捐赠文件。

(四)孝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活动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孝昌县民政局;受理电话:0712-4761778.

孝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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