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加强全市开工开业、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疫情防控管理。
一、加强报备管理。各企业按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复工的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其主管部门提请备案;个体工商户开工开业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二、加强预案和物资准备工作。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案,准备好体温计、医疗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储备工作。
三、加强人员登记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询问返岗人员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包括是否有与武汉人员及武汉返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史、身体现状情况,并如实登记。各社区(居委会)负责询问、登记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疫情期间,在武汉生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岗、上班,待疫情控制住后,再择时通知其上班。返岗人员必须书面承诺:未密切接触武汉及武汉返孝人员,未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如有接触,距离最后一次接触日起,隔离观察已超过14天。
四、加强个人防护措施。返岗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保护,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参加聚集型活动等作为劳动、工作纪律予以执行。
五、加强消毒工作。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按照《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9号令》要求,开展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六、加强体温检测。各企业、单位要坚持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将健康状况记录在册;若发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者,要第一时间隔离到封闭场所,并与当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并报所在社区(居委会),及时进行规范送诊。
七、加强出入车辆管理。各企业、单位要对进出车辆特别是往来武汉方向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并做好消毒措施。对检查出携带有野生动物的,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八、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单位要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各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防控知识,引导各类人员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禁传播不实信息。
九、加强执行有关命令或要求。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或要求,开工开业、上班工作后如遇重大决策调整,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执行。
十、加强履责追责。坚持属地为主,各经营主体、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处理;对违背承诺造成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纪处理。
涉及工业企业开工的,按《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开工管理的通知》执行。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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