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践行便民利民宗旨

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实际,着力打好“组合拳”,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推进主题教育与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以实学实做实改确保工作实效。

日前,记者来到花园镇冯山社区大调解工作室,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罗火东正在调解居民叶建明和丁云香的民事纠纷,调解员在做了大量工作后,两人选择“握手言和”。

花园镇冯山社区居民 叶建明:在社区书记的领导下组织专班人员来解决,把这个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很满意。

原来叶建明和丁云香两家本是邻居,丁香云要在自己房子上安装铁棚,因为两家的房屋共山合脊,叶建明觉得对方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安装铁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这才闹出了矛盾。经过调解,双方对这件事进行了沟通,叶建明这才解开了心结。

花园镇冯山社区居民 叶建明:到这个社区来了以后,(工作人员)很热情,解决问题很实在,今后有什么事就直接找社区(大调解工作室)。

冯山社区位于县城中心,人口密集,矛盾纠纷多,为此,花园镇司法所主动作为,成立孝昌首个“大调解工作室”,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和谐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冯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大调解工作室首席人民调解员 罗火东:我们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整合一支有35名成员的队伍,成立大调解工作室,理顺出“自调合一、访调合一、诉调合一、警调合一”的“四调合一”工作思路,保障矛盾化解的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率。

此外,县司法局还针对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寻求法律帮助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在担任村(社会)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基层普法、化解矛盾纠纷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法律服务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花园镇法律服务所副主任、法律工作者 张宏伟:一些打不起官司的,或者有一些民间纠纷的调解案子,我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社会底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体现“司法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双清: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基层群众“找律师难、办理公证取得证明难、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难”等一些难题,为了能及时给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我局在14个乡镇(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60多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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