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游野泳” 这种方式不可取!

随着气温的持续升高,不少游泳爱好者到户外游泳降温。但个别市民驱车到水库及水源保护区游泳,不仅极易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而且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的饮用水质量。

7月30日傍晚6时许,观音湖景区老码头的路旁就停满了小汽车,许多市民牵着小孩、带着游泳圈正往湖边走。还有不少人在水库内游泳,有的人连救生设备都没有。附近有围观的人说,最近天气热,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人来这里游泳。

记者发现,在水库区域,“保护饮用水源、禁止库区游泳”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这块牌子显然难以阻挡大家嬉水的热情,仍坚持下水游泳。据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负责人介绍,我县观音湖景区的金盆水库承担着城区30多万人口的生活用水。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就等于在自家“水缸”洗澡,游泳者身上的污垢、洗发水、肥皂泡,对水质都会有影响,长此以往,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同时,由于大部分游泳者对水库水域不熟悉,游泳者自身也存在安全隐患。

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遭遇了尴尬的一幕:一方面,执法人员依法制止和劝离游泳的市民;另一方面,有许多市民仍在观望,想等执法人员撤离后继续下水游泳。观音湖管委会高度重视,由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观音湖区管委会、县公安局观音湖派出所等组成联合执法队,每天驻守重要河段及区域,加大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劝阻大家不要下水游泳,强化水源地巡查值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饮用水源的行动中来。


(作者:丁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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