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45岁的孝感男子唐某来到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其因涉嫌非法采伐孝昌县卫店镇久隆大桥南河滩的384棵杨树,被刑事拘留。
5月25日12时30分,孝昌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卫店镇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卫店镇久隆大桥南河滩采伐杨树,采伐数量较大。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勘验现场发现采伐的规格材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孝昌县林业局未办理该采伐地点的采伐许可证。
5月26日,孝昌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滥伐林木立案侦查,并聘请孝感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久隆大桥南河滩采伐杨树蓄积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采伐杨树384棵,蓄积142.2773立方米。6月3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唐某到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唐某经朋友介绍购买卫店镇久隆大桥东南河滩杨树,雇请工人采伐杨树,准备将伐倒的杨树裁成2.6米规格材转,运至武河村河滩摆放装车外发,没有料到25日因涉嫌滥伐木材被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扣押。
6月3日下午,因涉嫌滥伐林木384棵,唐某被孝昌县森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宋俊初 李金亮
编辑:刘洁琼
责任编辑: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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