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出重拳!孝昌整治这类行为绝不手软!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农业增收的基石、社会稳定的根本。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孝昌地处大别山与江汉平原的交汇地带,北控中原,南抵武汉,属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是全省农业大县之一,土地总面积178.72万亩,其中耕地84.14万亩,仅占土地总面积的47.08%,耕地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日益繁荣兴旺,基于利益驱动,“两违”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困扰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那么,究竟什么是两违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和惩罚?


“两违”就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




违法用地


违法用地是指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或改变用地性质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

2.占用农用地堆放木材、沙石料的;

3.未经依法审批修建圈舍、大棚的;

4.非法挖沙、取土、建窑、建坟地的;

5.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超占部分的土地;

6.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交还的土地;

7.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未拆除占用土地的;

8.本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9.宅基地上建房,用于工厂、商业等非住宅用途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占用土地的行为等。




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



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违法建筑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在没有或未能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修建农业用房、厂房、住房、商业用房等;

2、农房和其他建筑项目未按审批规范修建,如长高长胖等;

3、加高女儿墙或利用房顶框架修建;

5.现浇楼板或在屋顶修建扩大使用空间;

6、占用公共绿地搭建等。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是对土地、空间等社会资源的浪费,一定要用带“高压电”的红线严防死守。针对顶风违法的行为,触碰了耕地红线这根“高压线”的,私自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的,要像对待“入侵者”那样绝不留情,严厉打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根据法律法规,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主要有: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罚款。

(5)行政处分。

(6)刑事责任。主要是指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情节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5亩以上)、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违法建筑的处罚方式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孝昌两违整治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坚持依法整治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强有力的劲头,进一步寻求突破,以更高的标准服务好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愿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把两违预防好、治理好,共创孝昌美好未来!


违法用地必究

违法建筑必拆


举报电话:0712-4761041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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