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22时许,孝昌交警花园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转警:在城区平安路与桃源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处,一辆车牌号为鄂K9R399的小型轿车长时间停在路口不动,情况不明,请出警处置。
接警后,花园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车驾驶人在车内呼呼大睡。民警叫醒驾驶人打开车窗,里面酒气熏天,疑似酒驾,民警遂将驾驶人和车辆带至花园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该车驾驶人胡某体内酒精含量显示为63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面临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驾的危害性】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 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来源:孝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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