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没有办理《河砂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铲车、货车,在位于禁采区和铁路通行要道的孝昌县花园镇北桥社区澴河河段,非法开采建筑用河砂2000余立方,非法开采价值15万余元,不仅给河道造成损毁,而且给铁路行驶安全带来隐患。
4月24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非法采砂究竟有哪些危害?
一是破坏堤岸,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非法采砂带来的河砂资源无序开采,加剧了河水尤其是洪水对河岸的冲刷,导致河堤被掏空,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是破坏生态环境。一方面,非法采砂船以柴油为动力,造成水体石油类污染急剧增加;另一方面,采砂人员排放的生活废弃物、垃圾,也严重污染水体。采砂作业还造成周边水体浑浊、透明度降低、硫酸盐浓度和PH值升高,对鱼、虾、蟹等水生动物造成不可估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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