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孝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原新农合2017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费用报销工作,前往县就业局业务经办大厅医保窗口报销的人员络绎不绝。
按原新农合医保政策规定,经审核确认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持下发的慢性病证、本人当地农行或农商行卡、2017年参保缴费收据,凭2017年度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可进入统筹基金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医疗费用在相应病种限额内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进行报销。
据悉,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已开通门诊慢性病前台结算功能,广大慢性病患者持慢性病证、社保卡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慢性病门诊就医,可直接享受报销优惠。县医保中心原则上不再报销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
截至目前,我县已受理近300名慢性病患者或亲属送来的报销资料。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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