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公安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

2月9日,孝昌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由局统一指挥,组织刑侦、治安、特勤、丰山派出所警力联合作战,打掉一涉恶犯罪团伙。

2016至今,沈某兵(男,49岁,丰山镇三渠村村民)、邹某华(女,47岁,丰山镇三渠村村民)夫妇以孝昌县水务局扩建水厂征用其土地为由,强行参与水厂工程建设,期间多次强行阻挠其它工程队正常施工。

今年2月7日,沈某兵夫妇在其承包用工合同资金全部结清的情况下,以甲方未结算工程款为由,邀约不明真相群众,围堵水厂,沈某兵夫妇及其父母强行进入水厂泵房,关闭供水电闸,致使丰山镇、周巷镇、邹岗镇三个乡镇5万余居民及多家厂矿,企业无水可用,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10万余元,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及经营。

面对沈某兵夫妇及其家人的恶劣行径,孝昌警方在查清外围情况、锁定证据的基础上决定收网抓人。在抓捕过程中,沈某兵指使其妻以服毒、爆炸、与正常执法的公安民警同归于尽等手段暴力抗法。

目前,沈某兵、邹某花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严厉打击的黑恶违法犯罪如下:

1.采取非法手段捞取政治资本,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利用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煽动组织群众上访闹事、策划制造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违法犯罪;

2.操纵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集体资源、侵占公共财产,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横行乡里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拿硬要、制假售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菜霸”、“市霸”、“村霸、“行霸”、“乡霸”等侵害群众利益、危害一方治安的违法犯罪;

4.在建筑工程、装饰装璜、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矿山开采、砂场石场、歌舞娱乐、车站、酒店等行业、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的违法犯罪;

5.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

6.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拐骗传”“枪爆刀”等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

7.组织或参与“出摊”、“摆阵”,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

8.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组织“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违法犯罪;

9.在企业及其周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及其周边从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供建材、生产生活资料,强收废旧物资,强用水电,强接电视、网络信号,以及其它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等严重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

10.聚众堵门堵路、冲击国家机关和重点企业等扰乱国家机关、单位生产、工作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等违法犯罪;

11.与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勾结,散布恶意攻击党和政府言论以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跨国跨境的违法犯罪;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来源:孝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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