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惹事端 清醒之后悔断肠

  亲人朋友相聚,推杯换盏自然难免,但是酒后冲动惹事生非法不能忍。近日,周巷镇一男子因酒后肇事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1月14日上午,周巷籍男子刘某在亲友家聚会饮酒,因多日未见又将近年关,刘某便多喝了几杯,酒后的刘某来到受害人陈某店面里又打又砸,之后二人未达成赔偿协议,并与受害人陈某发生口角导致互殴,受害人家属见状便报了警。

  1月14日10时许,周巷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一片狼藉,受害人陈某被打,打人者刘某醉醺醺地留在现场,民警依法果断处置,约束待其醒酒后,依法将其带回处理。

  县公安局周巷派出所教导员 王三乔:接警后,我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系刘某酒后到陈记酒坊将物品损毁,与陈记老板互殴,后经物价鉴定,被损物品近四千余元,我所依法将刘某刑事拘留。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了当天醉酒后打架、寻衅滋事的事实,并向受害人道歉,但为时已晚,面对镜头和法律的制裁,陈某后悔莫及。

  犯罪嫌疑人 刘某:现在我追悔莫及,肠子都悔青了。以后出去一定少喝酒,尽量不喝酒,少为社会治安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民警提醒,岁末年初,聚会应酬增多,饮酒切忌过量,酒后违法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县公安局周巷派出所教导员 王三乔: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亲朋好友难得相聚,在此我奉劝广大人民群众尽量少喝酒或者不喝酒,酒后容易滋生事端,制造麻烦。

(作者:​ 雷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