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之声】厉害了!我县登上全国“十有县”榜单!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孝昌县荣登榜单!那么高标准 “十有县”是究竟是什么呢?一起去看一看。   

  要评上“十有县”,要求可不低!从2013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便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能评上“十有县”,意味着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要求。

  一、有制度。全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调查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应急处置、科学普及、培训演练、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制度。

  二、有机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地质环境科或地质环境监测站,核定编制人员不少于3人,且人员到位、职能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职能延伸到基层国土资源所,并已实现“五到位”。

  三、有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均拨出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部省项目配套的资金能及时到位。

  四、有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纳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重大隐患点安装了专业监测预警设备,群测群防员配备了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五、有预警。及时形成本地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将信息发送给群测群防网络中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六、有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建设工程、相关规划有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农村居民房屋选址有安全评估,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支付。

  七、有避让。每处威胁人员安全的隐患点应建有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近五年地质灾害避让成功率达到100%。

  八、有宣传。经常性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政策宣传、临灾避险知识普及、防治技术培训等活动。

  九、有演练。对威胁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在隐患点周边居住或工作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十、有效果。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连续五年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评上“十有县”政策支持少不了!评上了这个称号,可以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过程获得适当倾斜;还将得到建设支持!同时,“十有县”也是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省(区、市)部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省(区、市)部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作者: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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