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报销待遇也相同!

1月1日,孝昌县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待遇报销系统正式启用,这标志着原医保局、原新农合整合后无城镇与农村待遇报销之分,真正实现统一的医保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据悉,自1月1日起,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将按照新政策规定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根据新规定,普通门诊实行签约管理,不设起付线标准,按50%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0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Ⅱ期以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子宫内膜异位症限额800元;冠心病、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中风后遗症限额1200元;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帕金森综合症、癫痫、肝硬化限额1600元。

另外,门诊重症就诊,经审定享受门诊重症待遇的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处方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超过600元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疾病住院待遇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三目录规定的甲类医疗费用,起伏线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分别按85%、75%、60%、50%,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每人每年年度最高付限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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