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还敢不戴头盔?孝昌交警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说起农村道路交通,这摩托车已经是城乡使用比较多的交通工具,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辆,然而摩托车也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伤亡率较高的交通工具。近期,孝昌交警大队实行警力下沉联合白沙派出所开展农村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效果如何呢?我们一起去现场看一看。

10月26日早上9时许,孝昌交警在白沙镇路面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执勤中,一辆载有两人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过来,摩托车上的两人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

县交警大队澴西中队民警 唐世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你驾驶二轮摩托车或者三轮摩托车必须带安全头盔。而且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必须随身携带行驶证与驾驶证,按照规定未戴头盔是罚款50记2分,未带行驶证是罚款20记1分,未带驾驶证是罚款20元记1分,15日之内在孝昌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市民 池小伍:今天是没有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被处罚了,也没有戴头盔,有驾驶证但是没有带,因为回来送礼把那个事情忘记了,以后要把头盔和行驶证都带着。

为了打好“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攻坚战,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民警们重点整治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未按规定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且现身说法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郭青峰:根据今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统计分析,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的百分之五十,占亡人事故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在集中研判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秩序的整治,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以及三无车辆。

刚刚处理完池师傅的违法行为,紧接着又有一名驾驶员被查,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并作进一步处理。

县交警大队澴西中队民警 唐世玮:你刚刚吹出来的酒精含量是70mg,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记12分罚款2000元。

市民 叶建全: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估计不会出什么问题。要吸取这个教训,以后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特点,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整治采取灵活设点结合机动巡逻等措施,加大摩托车路面违法管控。在整治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做好自我保护。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郭青峰:今天我们共组织了警力30人,出动警车12台次,共设3个卡点,检查车辆100余台,查扣车辆35台,查获无证驾驶人员7人,已拘留查获醉驾一起,已刑事立案查获酒驾一起已处理。本次活动开展的意义在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乱象的整治预防事故保畅通,切切实实保护全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的文明创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道路环境。

(作者:丁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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