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孝昌县花园镇晏砦村5组村民晏彦峰到该县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其107国道以东养猪场附近一块田中的160余棵樟树,28日下午被一场“怪”火烧毁。
接到报警后,孝昌县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跟随晏彦峰来到了现场,森林公安民警经过勘察发现,遭到大火焚烧已经炭化枯死的樟树有160余棵,最大的樟树直径有近10厘米,最小的直径也有4到5厘米。由于晏彦峰的樟树地靠近高压线,这些樟树的顶部树枝被供电部门清理过,留在地面的枯枝被火点燃后,将这些樟树焚毁的。
“28日下午,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有村民告诉我说远远地看见我家的地里冒起了黑烟,当时地附近站了1个人。”晏彦峰告诉民警:“等我从花园赶回来,到地里一看,这 160余棵樟树树已经被烧死了”。看着地里被烧死的石榴树,晏彦峰心疼不已,他向民警介绍说,这些樟树是自己10多年前种下的,没想到竟然被一把火焚毁了。
森林公安民警经过调查目击村民了解到,火是从晏彦峰家樟树地以北的隔壁地块蔓延过来的,当时刮着北风。民警勘查发现,晏彦峰家樟树地以北的隔壁地块,是陡山乡新街村4组62岁的老汉杨某耕种的责任田,其田里靠近晏彦峰家樟树地的枯草也已经炭化。森林公安局民警找到杨某后,杨某坦承是自己烧田边的枯草时蔓延到隔壁田块的。
经过陡山乡新街村干部调解和森林公安民警的批评教育,贫困户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在取得晏彦峰的谅解后,赔偿了其1200元的部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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